
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27年前,云南宣威发生了一桩山村小卖部抢劫杀人案。27年后,此案再次引发关注,登上多个社交平台热搜。原因是凶手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了死缓。对这一改判结果,被害人家属称,是时隔十年后才知晓的。
8月5日,受害人家属徐皎月及其代理律师向封面新闻记者回应,对案件的全面复查申诉,已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书面回复,“目前案件正在办理程序中。”
男子抢劫村小卖部杀害少女,一审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两份判决书显示,审理查明,1999年10月25日凌晨,代某峰与两名同伙浦某、肖某预谋抢劫村里徐某素家小卖部。
三人窜至徐某素家门前,代某峰敲开徐某素家小卖部窗子,提出赊购一条香烟,被徐某素拒绝。代某峰即用水果刀朝徐某素颈部刺了一刀,徐某素挣脱后,代某峰翻窗入店,持刀对徐某素追杀,致徐某素面、颈、背部等处共达三十处锐器创伤,徐某素因失血性休克后死亡。代某峰抢走香烟数条后与浦某、肖某逃离现场。其后,代某峰之兄到派出所举报其弟下落,并带领公安人员于当年11月1日在昆明市将代某峰抓获。
两份判决书显示,2000年7月一审,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代某峰“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代某峰提出上诉,同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以“自首成立”(其兄带领公安抓获代某峰)“犯罪后果严重但尚属不是应当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为由,撤销死刑判决,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0年7月,一审判处代贤峰死刑。

2000年9月,二审撤销死刑判决,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发后我们一直认为凶手已伏法。直到2010年6月,听说凶手未被判处死刑,改判了死缓。”受害人徐某素的姐姐徐皎月说,“20多年前农村山区消息闭塞,我们不知道判决书是什么,是听派出所一名工勤人员随口转述,得知凶手被判死刑。一家人以为尘埃落定,没有继续深究案情。”徐皎月介绍,2010年得知改判后,她前往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一、二审判决书,“才知道真的改判了。”
此后,家属持续申诉,2012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2016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也明确不予抗诉。
家属提供的另一份判决书显示,另两名同案人员2012年归案后,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云南省检最新书面回复:申诉已受理
徐皎月介绍,徐家在她这一代有五个子女,自己排行老二,受害者徐某素是妹妹,排行老三。
今年50岁的徐皎月,白天当保姆帮人带孩子,晚上跑网约车维持生计,内心一直希望为自己的妹妹讨一个公道。“材料寄到很多地方,欣慰的是,有回应了。”徐皎月说,期盼检察机关全面复查自首认定、审理程序、量刑尺度等核心问题。
徐皎月介绍,案件申诉终于在今年迎来了转机。4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电话告知她,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后,最高检把该案交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重新办理。6月,徐皎月收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书面答复函,明确该院已于1月27日受理本次刑事申诉。书面答复函上写明:“目前案件正在办理程序中。”

2026年6月,受害人家属收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书面答复。
关于最新进展,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曹世云介绍,“上周我们提交了一份补充意见。”他介绍,补充意见主要提出两点:其一是本案不应当认定自首;其二是提出案件在审理阶段或存在程序问题。
旧案引热议:被害人权利与量刑尺度引发讨论
目前,案件正在依法依规办理中,尚无进一步结论。
关于这起陈年旧案,登上多平台热搜,再次刷屏,成为公众讨论焦点,也引发法律从业者分析解读。
“首先,量刑裁量严格依法依规。”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分析,我国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自首是法定从宽情节,司法机关结合全案事实、危害后果、认罪悔罪表现综合裁量,裁判结果均依据当时法律与证据依法作出。
“被害人享有法定完整诉讼权利。”据周兆成分析,依据有关刑事诉讼法,被害人近亲属拥有案件知情权、文书接收权、申诉救济权。办案机关应依法做好权利告知、进度通报、文书送达,保障被害方程序参与权。
周兆成表示,恰恰是没有文书送达,才导致被害人家属不清楚案件的实际判处情况,“刑事申诉是合法救济渠道。”
他还表示:“刑事司法的公正,是双向的公正。既要依法保障被告人法定权利,也要完整保障被害人诉讼权益与情感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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